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828批次,检出10批次样品不合格

2025-01-02 22:30

来源:南海网 作者:小丽

  1月2日,近日,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10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。记者了解到,不合格产品涉及10批次样品,不合格原因为农、兽药残留超标。

  据介绍,近期,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828批次,检出10批次样品不合格。不合格产品包括:

   一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

  澄迈金江丕花青菜摊销售的荷兰豆(食荚豌豆),临高县调楼陈芳蔬菜摊销售的食荚豌豆,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根据规定,食荚豌豆中多菌灵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.02mg/kg。

  万宁万城港宏蔬菜摊销售的新鲜铁棍山药,其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根据规定,山药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.3mg/kg。咪鲜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,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,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,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。

  海口美兰白龙市场冯庆兰蔬菜摊销售的荷兰豆,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噻虫胺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.1mg/kg。长时间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,会对身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。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,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,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。

  海口美兰吴丽春水果店销售的荔枝,其中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根据规定,荔枝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.1mg/kg。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,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,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,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。此外,长期食用氯氰菊酯和高效氣氰菊酯超标的食品,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。

  海口秀英吴选凤水果档口销售的荔枝,其中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根据规定,荔枝最大残留限量为0.1mg/kg。农药残留超标原因可能是过量使用农药,或者用药后,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还未到就忙于上市。

  海南旺百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,其中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根据规定,辛硫磷在芹菜中最大残留限量为≤0.05mg/kg。

  金花市场王美华销售的四季豆,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
  海南省福联顺商贸有限公司鹏晖店销售的香芹,其中腈菌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根据规定,腈菌唑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.05mg/kg。芹菜中腈菌唑残留量超标的原因,可能菜农是为快速控制病情,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,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。

   二、兽药残留超标问题

  万宁万城李彩云蔬菜摊销售的鲜活泥鳅,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根据规定,恩诺沙星在鱼的皮和肉、其他动物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/kg。恩诺沙星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,养殖户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,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。

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,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,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、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,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。

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,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,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。

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,

推荐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