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29日,第四季度以来,乐东黎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多次对乐东党政机关“禁塑”、垃圾分类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。
督导检查组按照“四不两直”要求,直奔各单位查阅资料、查看实物,主要就是否停止在办公区域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、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是否完备、标识标志是否正确、分类垃圾投放准确率是否达标、节能宣传海报是否张贴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否按要求开展等情况进行检查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,检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。
通过联合督导检查,更深入了解党政机关开展“禁塑”、垃圾分类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现状,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乐东各项工作举措、传导工作压力、督促工作落实。检查工作将常态开展,“禁塑”、垃圾分类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督导检查每月不低于2次。